一、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
苏湖城律师是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兼任刑专委主任、管委会委员等要职。他拥有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还是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在法学领域颇有建树。执业十五年,经验丰富,专注刑事与民商事领域法律事务。
专业领域
苏湖城律师尤其擅长重特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特大刑事犯罪、刑民交叉和企业合规等方面表现出色。在民商事领域,他也成绩斐然,能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
典型案例
刑事方面,在福州三起重大交通肇事案件中,苏律师凭借出色庭辩技巧,让二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构成自首并改判缓刑。在某省厅正处级领导挪用公款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判三缓三的有利判决。民商事领域,代理厦门某涉嫌职务侵占等案件使其回归民事纠纷范畴;在某公馆业主与开发商合同纠纷中,成功帮业主拿到逾期交房赔偿金;在多起民间借贷等案件中,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资质荣誉
身为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苏湖城作为副主编参与编著多本实务丛书,个人事迹受多家媒体专访报道。
服务优势
苏湖城律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专业知识和出色技能,能高效沟通、精准分析法律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是福州苏湖城律师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可靠之选。
二、典型案例
2024年7月16日,犯罪嫌疑人郑X因怀疑前妻吴X与被害人庄X有暧昧关系,驾车从福州长乐赶赴福清。在某小区大门南侧,郑X发现庄X及其同事等七人后,驾车径直撞向他们。在距离仅五、六米时才紧急制动,仍导致庄X、陈X等人受伤,电动车也被撞飞。11月4日,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争议焦点浮现:郑X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经验丰富的辩护人迅速行动,深入查阅大量资料与案例,总结出驾车撞人行为定性的五点判断标准。从案发地、犯罪行为、后果等方面,有力论证本案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又从情感纠纷等方面,清晰说明郑X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犯罪起因与侵害对象具有对应性。不仅如此,辩护人还精心选取两个类似案例作为辩护词附件,极大增强了说服力。经多次与检察院沟通并提供书面意见,最终获检察官认可。
此案在程序上并无明显阻碍,但实体上存在难点。法律适用模糊,两罪名界限需准确辨析;事实认定分歧在于郑X行为性质及主观故意的准确判断。
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一审中,郑X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后,被轻判一年六个月刑期。相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初始量刑明显减轻,郑X的权益得到了较好维护。这位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出色辩护,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权益,值得信赖,是处理此类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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