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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能增加产假的天数吗

时间:2024-02-29 20:21:01 浏览:742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女职工能增加产假的天数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业得到了提高。对于女职工产假方面也给出一定的措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于女职工产假的规定是怎样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产假天数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方面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一、产假有多少天?劳动法是怎样规定产假天数的?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二、安徽省晚婚产假规定是多少天?

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通过以上与律图小编一起了解了有关女职工产假方面的资料,我们知道女职工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增加产假的。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女职工产假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寻求律师的帮助,这里的律师会帮助您解答您想了解的法律问题,在实际上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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