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武汉李红丽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于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主办律师。她拥有工科与法学双重专业背景,法学理论深厚,法务实操经验丰富,对现行重要法律法规了如指掌。
李红丽律师在单位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民商事案件代理,在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成绩斐然。她成功为客户处理多起重大合同纠纷,有效挽回经济损失,凭借出色的庭辩技巧,最大程度保障了客户权益。
李红丽律师致力于公益,积极参加送法下社区活动,免费解答市民法律疑难,深受社会好评。她还担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展现出其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执业以来,李红丽律师担任武汉运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因其专业尽责,多次荣获武汉市司法局颁发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称号。
武汉李红丽律师经验丰富、值得信赖,以“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理念,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您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选择。
二、精品案例
成功维权!科技公司被判支付加班工资
李X于2021年4月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工作兢兢业业。然而,在职期间,科技公司制定了一些不合理规定,如将每月第一周周六的学习日不算作加班,即便这一天安排了新员工集训或跨部门专题培训等工作内容。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李X参与了17次这样的学习日活动,且都未作加班审批。此外,还有经审批的休息日加班时长156.50小时,公司仅安排调休156小时,剩余0.5小时未调休。
李X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学习日加班工资,却被仲裁委以未经审批不视为加班驳回。不服的李X提起诉讼。
本律师曾成功帮李X获得8万多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此次接手后,深入研究公司制度与加班证据。发现公司制度与法律相悖,虽学习日无加班审批记录,但打卡记录能证明加班事实存在。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在休息日安排“学习日”属于工作安排,未审批不能否定加班事实,且公司未举证调休情况。判决科技公司向李X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42362.07元。专业律师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钻研,成功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