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济南李艳龙律师,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自2015年执业以来,现任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济南法律界颇具影响力。
专业领域:专注于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领域,凭借多年经验总结出独特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思路。
典型案例: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获缓刑;淄博沂源赵某非法采矿案被认定无罪;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中,法院依法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众多成功案例,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效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规避企业法律风险,赢得顾问单位和委托人一致好评。
资质荣誉:担任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
服务优势:李律师团队以热心、细心、精心、耐心为标准对待每一个案件。李艳龙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全身心投入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其专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备受认可,是济南法律行业值得信赖的可靠之选。
二、精品案例
2019年10月16日,梁某不幸离世。其独女张某惊觉,自己身为第一顺位唯一继承人,却无法继承父亲留下的一套合作集资房。该房产一直被与父亲生前系同居关系的陈某占有、使用和控制着。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称这套2015年8月17日父亲花1146600元从案外人处买来的房子,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理应归自己继承,请求法院判决房产归己,并让陈某返还。
陈某辩称,房子是他和梁某共有的,2015年10月8日梁某已将涉案房产50%的产权赠与自己,张某无权主张继承全部产权。张某拿出房产照片、《合作建房协议书》复印件及相关收据复印件等证据,证明涉案房产是父亲遗产,陈某对这些证据无异议,也承认是集资房且无房产证和“两证一书”,房子转手多次。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部门也未审查认定其合法性,不能确定是梁某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宜分割,遂裁定驳回张某起诉。张某不服上诉。关键时刻,律师凭借专业知识介入此案。律师精准分析案情,明确房产性质及争议焦点。在二审中,律师积极协助张某,推动事情进展。二审法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虽房子没取得权属证书,但有使用价值,经查若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财产,可作为遗产分割。于是果断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在此案中,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助力张某一步步争取权益,推动事情走向公正,充分展现了律师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的专业价值与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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