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李红丽律师,是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备受瞩目的主办律师。自2019年开启执业之路,她积累了扎实的从业经验。
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拥有工科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法学理论知识十分深厚,对现行重要法律法规都清清楚楚。
李红丽律师专注于民商事案件代理业务,尤其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她始终坚持“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的理念,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她以优质服务闻名,为顾问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收获一致好评。她积极投身送法下社区活动,免费为市民解答法律难题,广受社会称赞。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时,凭借专业能力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她以“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服务标准,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的高度认可,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不管是处理复杂的公司纠纷,还是解决个体的婚姻家庭问题,李红丽律师都能凭借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为您呈上满意的法律服务。
二、精品案例
2021年4月,李X入职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在武汉负责研发工作,月薪27000元。2022年12月9日,公司因其他原因开除了李X。从2021年6月到2022年12月,李X参加了17次公司组织的月度学习日,这些学习日都没有加班审批。除学习日外,李X经审批的休息日加班时长为156.5小时,公司已安排调休156小时,还剩0.5小时未调休。
李X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学习日加班工资,仲裁委驳回其请求。李X不服,提起诉讼。代理此案的是一位非常专业的律师。这位律师曾帮李X在与这家科技公司的第一次诉讼中拿到8万多的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对案情了如指掌。
接手此次案件后,律师认真研究公司制度和加班证据。发现公司规定学习日不算加班,这与法律规定冲突,且学习日虽没审批记录,但有打卡记录,加班事实明显,所以认定李X的诉求合理。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在休息日安排“学习日”搞培训或交流活动,是工作安排,没加班审批不能否定加班事实。公司也没举证证明对李X参加学习日的17天进行了调休,再加上其他休息日剩余未调休的0.5小时,公司应当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42362.07元。法院判决科技公司向李X支付这笔加班工资。这位专业又负责的律师凭借对案件的熟悉和深入研究,成功帮李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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