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分割军人住房补贴
时间:2024-02-21 13: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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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我国对军人的权益是有很多保障的,军人在服役期间是能领取住房补贴。那么这个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呢?离婚怎么分割军人住房补贴呢?相信这是很多现役军人想要了解的知识,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军人基于其职业的特殊性,除具有普通人所具有的一般财产外,也有一些特殊财产,如复员费、转业费、自主择业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退役医疗保险金、优待金、死亡抚恤金、伤残抚恤金等等。对于这部分与军人身份有关的特殊财产,应区分不同情况,确定其归属。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军人离婚时的的特殊财产可分为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两者性质均兼具的财产:
(一)纯属军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伤残抚恤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明确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但必须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部分。
(三)兼有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有:复员费、转业费、自主择业费、退役医疗保险金。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转业费、自主择业费中,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的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余的属军人个人财产
二、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
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想要知道军人住房补贴在离婚时怎么分割,那么首先就得知道军人获得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么才会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而对军人住房补贴性质的认定,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详细介绍了。如果您有不能解决的财产分割纠纷,请及时联系律图网站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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