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天津的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拥有金融学与法学双学位,法学功底扎实,道德品行良好。他是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该律所规模大且在本地颇具影响力。
专业领域:李超律师专注于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以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典型案例:李超律师担任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至今。
资质荣誉:曾荣获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颁发的“市级优秀先进个人”荣誉。
服务优势:李超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面对不同类型案件,能从多个视角剖析核心,精准抓住问题关键,运用法律手段全力解决。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凭借深厚专业知识与丰富实践经验,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为客户规避潜在法律风险。天津的李超律师,无疑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值得大家信赖。
二、精品案例
2013年起,罗XX以家庭生产经营为由,多次向顾X借款,累计达XXX元,每次借款都出具借条,约定年利率20%,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还款时,罗XX仅偿还5000元利息,本金分文未还。顾X多次催要无果后,将罗XX和滕XX诉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等费用。
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顾X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作为代理人。被告罗XX到庭,滕XX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法庭上,罗XX承认借款事实,却称经营困难暂无力偿还利息。
李超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助力顾X整理证据,精准分析案情。经审理,法院查明罗XX在2013年12月13日至2018年4月1日期间分7次向顾X借款合计XXX元,扣除已还5000元后,罗XX对尚欠本息认可,顾X主张的利息计算方式及数额,罗XX也无异议。顾X认为借款用于二被告共同经营,要求二人共同还钱,罗XX坚称无力支付。
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支持顾X主张的截至2022年8月10日的本息XXX.58元,罗XX还应以借款XXX元为基数,按LPR标准支付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因顾X主张滕XX承担共同支付责任缺乏证据,法院未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罗XX支付顾X本息XXX.58元;以借款XXX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驳回顾X其他诉讼请求。李超律师在此次纠纷中,成功应对各种难题,有力维护了顾X的权益,充分展现了专业、负责的服务精神,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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