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代理权争议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在合同中代理权争议里,举证责任的分配如下:
一般而言,主张代理权存在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比如,若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主张代理行为有效,应证明代理人有代理权。这可能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曾有类似授权行为的证据等。
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此时相对人不负举证证明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责任,但被代理人若主张行为人无代理权,需对相对人主观上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承担举证责任。
总之,代理权争议举证责任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在表见代理情形下存在特殊分配规则,以平衡双方利益,保障交易安全与公平。
二、合同代理权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合同代理权争议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若主张代理权存在的一方,需举证证明存在代理权授予的事实,如书面授权委托书、能够证明代理权存在的交易惯例等。
若主张代理权不存在或已消灭的一方,则要举证证明相关事实,比如代理权已被撤销、授权期限届满等。
例如,甲称乙有代理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甲就需拿出乙的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若丙认为乙此时已无代理权,丙就要举证证明授权已被撤回等情况。总之,各方围绕自己关于代理权的主张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以支持自身观点,让法庭判断代理权的真实状态。
三、合同代理权争议如何确定举证责任人
在合同代理权争议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主张代理权存在的一方,需证明存在代理权授予的事实。比如有书面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若为口头授权,需证明授权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具体情况,像有在场证人能佐证授权情况等。主张代理权不存在的一方,如声称代理行为系无权代理,需证明代理人无代理权的事实,例如授权期限已过,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原授权文件标注的期限等。若涉及表见代理争议,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一方要举证证明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如以往有类似授权惯例、被代理人曾有使相对人相信代理权存在的行为等。相对人应就相信代理权存在的主观善意及无过失承担举证责任。
在合同中代理权争议里,举证责任的分配遵循着一定规则。一般是主张代理权存在的一方负责举证,像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要证明代理行为有效就得拿出如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而在表见代理时,相对人无需证明行为人有代理权,倒是被代理人若想主张行为人无代理权,得对相对人主观恶意或重大过失举证。但实际情况复杂多样,若你在代理权争议举证责任方面还有诸如不同类型合同的举证差异、如何判断证据是否有效等问题,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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