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是否算要约
合同不算要约,二者有明显区别。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需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比如商家向客户发出的商品报价单,明确了商品名称、价格等内容,就是要约。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合同的成立通常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只是订立合同的一个步骤,在要约被有效承诺后,才可能形成合同。所以合同和要约概念不同,合同并非要约。
二、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该如何区分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区分二者关键在于:内容确定性: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足以使相对人了解主要交易条件;要约邀请则较模糊,如“仅供参考”等。表意人意图:要约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要约邀请是邀请对方发要约,无受约束意思。针对对象:要约针对特定人;要约邀请针对不特定多数人。
例如,甲向乙发函“愿以50万卖我名下汽车,款到交货”,这是要约;若甲在报纸登广告“现有汽车一辆欲售,价格面议”,则是要约邀请,吸引有购买意向者联系。
三、合同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怎样的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者区别主要体现在:首先,要约是订立合同的表意,由要约人发出;承诺是对要约的回应,由受要约人作出。其次,要约内容需具体明确,包含主要条款;承诺只需对要约内容表示同意。再者,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受约束;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人受约束。最后,要约可以撤回、撤销;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例如,甲向乙发出卖电脑的要约,写明价格等,乙表示同意购买即承诺,此时合同成立,双方受相应约束。要约与承诺的准确界定,对合同是否成立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重大。
当我们清晰了解合同不算要约,二者有明显区别后,可能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探讨。比如要约在发出后,要约人能否随意撤销呢?这涉及到诸多条件限制,若不符合相关规定随意撤销,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又或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认为对方的要约存在问题,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对于这些围绕合同与要约关系展开的问题,若您还有疑问,别错过寻求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进一步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