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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罪的套取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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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8.15 · 1316人看过
导读:高利转贷罪中的套取行为常见方式包括:虚构贷款用途,编造不存在项目骗贷转贷;提供虚假贷款资料,如伪造报表、合同等;假冒贷款主体,冒用他人名义贷款转贷;利用贷款合同变更手段,擅自改变用途转贷。套取信贷资金转贷他人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该罪,涉嫌此罪将面临刑事法律责任。
高利转贷罪的套取方式有哪些

一、高利转贷罪的套取方式有哪些

高利转贷罪中的套取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是虚构贷款用途。编造根本不存在的贷款项目,骗得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牟利。

二是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比如伪造虚假的财务报表、合同等,以此获取贷款用于高利转贷。

三是假冒贷款主体。冒用其他符合贷款条件主体的名义申请贷款,将贷款挪作他用并高利转贷。

四是利用贷款合同变更手段。擅自改变贷款原定用途,用于转贷。

需注意,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一旦涉嫌该罪,会面临刑事法律责任。

二、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是啥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也应予以立案追诉。

这里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比如通过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贷款资料等手段获取贷款。一旦构成此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三、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改为50万元了吗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并非单纯以50万元来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予以立案追诉。一般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这里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行为人高利转贷所得利息与其应支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之差。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并非简单将金额标准固定为50万元,而是根据违法所得数额等情况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进而决定是否启动刑事追诉程序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在探讨高利转贷罪的套取方式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多种手段。比如虚构贷款用途,以虚假的项目获取贷款后转贷;还有利用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交易制造贷款假象再转贷牟利。但这只是一部分常见方式。实际上,随着金融监管加强,套取手段也越发隐蔽复杂。若你对高利转贷罪套取方式的更多细节、新出现的手段或者相关法律后果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信息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全面解读,助你清晰把握高利转贷罪套取方式相关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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