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人来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承担。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存在多个侵权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承担连带责任;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且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同样承担连带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此外,在一些特殊侵权情形中,如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等。
二、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主体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因医生误诊、操作失误等导致患者损害。但如果是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另外,若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患者损害,且属于职务行为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是个人行为,则该工作人员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依据实际诊疗情况及过错程度来判定。
三、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主要考量以下方面:
首先是医疗行为主体,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需具备合法资质并遵守诊疗规范。
其次,要看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这包括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
再者,需明确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因医生误诊延误治疗,导致患者病情加重,那么该误诊行为若存在过错,且与患者病情加重这一后果有直接关联,就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对应不同的损害情形和责任程度,以此确定医疗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当我们探讨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除了上述提到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要点。比如在某些侵权行为中,虽然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但如果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那么责任的承担可能会有所不同。又或者当侵权行为与其他因素共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时,责任该如何准确划分。对于这些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你是否还存在疑问呢?如果对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具体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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