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37天未放人且无逮捕书咋办
看守所关押37天未放人且无逮捕书,可能存在不同情况。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若期满未释放,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家属可先联系办案机关,询问案件进展及未释放原因。若属于超期羁押,家属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该办案机关的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人民检察院有法律监督职责,会对超期羁押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若因工作流程等合理原因导致逮捕书延迟送达,在查明情况属实且符合逮捕条件时,需配合司法程序。总之,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看守所37天取保候审会怎样
在看守所37天内被取保候审,后续可能会有以下情况。首先,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检察院仍会继续侦查,收集证据。若经侦查认为构成犯罪,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根据证据等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最终被认定有罪,可能会面临相应刑事处罚,如判处刑罚并执行。不过,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违反规定的,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三、看守所37天没放出来会怎样
在看守所37天没放出来,通常是因为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有逮捕必要。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定罪。
37天内,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会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被批准逮捕,后续案件将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判。若未批准逮捕,一般会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等。
家属此时可委托律师,律师能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申请取保候审,还能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为后续辩护做准备,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等有利结果。
当面临看守所37天未放人且无逮捕书的情况时,这确实会让人感到焦虑和困惑。一般来说,这可能处于侦查阶段的一种情况。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仍在收集证据等工作。若后续仍没有逮捕书等相关文书,可能意味着案件有进一步的走向,比如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等。如果您正遭遇这样的状况,对后续的法律程序、自身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惊慌。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分析,帮您理清思路,明确方向,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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