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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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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3 · 1425人看过
导读:诈骗罪中非法占有故意常产生于行为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实施前产生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等手段诱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如编造虚假项目骗投资却不想还款。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起初可能无此故意,取得财物后因各种原因产生非法占有想法并实施欺骗致被害人无法追回财物,判断时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认定产生时间。
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一、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诈骗罪中非法占有故意通常产生于行为实施之前或实施过程中。 若在行为实施前就已产生非法占有故意,行为人会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例如,行为人编造虚假项目骗被害人投资,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正常经营还款。 在行为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起初可能没有非法占有故意,但在取得财物后,因各种原因产生不想归还、非法占有的想法,进而实施欺骗行为使被害人无法追回财物,同样构成诈骗罪。判断时需综合考量行为人的客观行为、财物处置情况等因素来认定非法占有故意产生的时间。

二、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中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看行为人有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若通过编造虚假情况或掩盖真实情况来骗取财物,可作为认定依据之一。 其次,考量行为人对取得财物后处置的态度。比如肆意挥霍、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显示其无归还意图。 再者,要看行为人有无履行能力。若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等而骗取财物,很可能具有非法占有故意。 然后,关注行为人获取财物后的表现。如逃跑、隐匿等逃避返还责任的行为。 最后,分析行为人未履行义务的原因。若非不可抗拒因素,而是主观上不想履行,也有助于认定非法占有故意。需综合全案证据,依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来准确判断。

三、诈骗罪非法获利两万八被判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两万八属于“数额较大”。 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若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会从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反之,若存在其他加重情节,量刑可能会相应增加。最终判决结果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法作出。

当探讨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是什么时候产生的问题时,这在整个诈骗罪认定中至关重要。它可能产生于实施诈骗行为之前,行为人就已蓄意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也可能在诈骗过程中逐渐形成,随着欺骗行为的推进,愈发坚定非法占有的意图。一旦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后续的一系列诈骗行为便围绕此目的展开。倘若你对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产生的时间节点、认定标准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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