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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一方还贷另一方不还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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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11 · 1283人看过
导读:婚后房产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还贷另一方不还时,还贷方可先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共同承担还贷责任。协商不成,收集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还贷证据,向法院起诉,说明房产是共同财产且自己一直还贷,请求判决对方承担相应还贷份额,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公正判决,保障双方权益。
婚后房产一方还贷另一方不还咋办

一、婚后房产一方还贷另一方不还咋办

婚后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还贷,另一方不还,还贷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维护及债务承担有平等义务,要求对方共同承担还贷责任。

若协商不成,还贷方可以收集自己还贷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之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说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一直履行还贷义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还贷份额,以平衡双方在该共同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婚后房产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仅登记一人名字,一般仍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即便只写了一方名字,该房产也属双方共同财产。不过,若有证据证明购房款系一方个人财产支付,或双方有明确书面约定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则该房产按约定认定。若涉及离婚分割房产,会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具体分割方式,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婚后房产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当面临婚后房产一方还贷另一方不还的情况时,有多种解决途径。首先,双方可以尝试协商沟通,明确各自对于房产及还贷的责任与期望,看能否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还贷方可以考虑保留好自己还贷的相关凭证,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还款明细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使用。另外,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使一方不还贷,在分割房产时也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若你对婚后房产一方还贷另一方不还的具体法律规定、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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