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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如何处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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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6 · 1194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中债务处理依性质而定。夫妻共同债务如为共同生活、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由双方共同偿还,像共同经营生意的债务;个人债务如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由负债方承担。处理时需提供证据,双方有争议法院综合审查。即使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承担共同债务,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偿还,要及时收集证据举证维权。
离婚诉讼如何处理债务

一、离婚诉讼如何处理债务

离婚诉讼中债务处理需依债务性质而定。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包括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例如,夫妻共同经营生意所负债务。

对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像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属个人债务。

在处理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性质。若双方对债务有争议,法院会综合审查债务用途、举债时双方的意思表示等因素判断。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建议及时收集债务相关证据,在诉讼中积极举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另外,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诉讼如何得到子女抚养权

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双方经济状况是关键,稳定且较高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生活条件。其次,抚养能力与意愿也很重要,如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成长、教育规划等。再者,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不容忽视,长期居住的熟悉环境对孩子成长有利。另外,孩子自身意愿(若有一定认知能力)也会被参考。

从法律角度,法院会综合权衡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为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根据上述因素判断;八周岁以上孩子,会尊重其意愿。你要收集能证明自身优势的证据,如收入证明、陪伴孩子的记录等,增加争取抚养权的胜算。

当探讨离婚诉讼如何处理债务时,要明白这绝非易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分担在离婚诉讼中颇为关键。除了常见的债务类型划分,像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判断标准外,债务的举证责任也不容忽视。比如一方主张某笔债务为个人债务,就需要提供相应证据。在实际处理中,还可能涉及到债务的偿还顺序等问题。要是您对离婚诉讼中的债务处理仍有疑问,比如不知道某些债务到底该如何界定,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操作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且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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