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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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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4 · 2090人看过
导读:挪用公款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从事公务人员及受委派人员等,单位不能成为该罪主体。单位类似行为可能涉其他罪名,如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是针对自然人的犯罪规定,旨在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一、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可以是单位。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单位本身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如果单位实施了类似挪用资金等行为,可能会涉及单位犯罪中的其他罪名,如挪用特定款物罪,但并非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针对特定自然人主体的犯罪规定,目的在于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

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此类主体。

需注意,挪用公款是严重违法行为,损害公共财产权益和国家法律秩序。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杜绝此类行为发生。一旦触犯,将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认定有哪些标准

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一是明知款项性质为公款,若行为人对所挪用资金性质存在认识错误,可能影响定罪;二是具有挪用的故意,表现为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包括个人使用、借贷给他人等。若行为人出于暂时使用后归还的意图,一般认定为挪用;但若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携款潜逃等,则构成贪污罪。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行为人的供述、行为表现、资金去向及归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判断其主观故意内容,准确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当我们探讨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否可以是单位时,需要明确挪用公款罪是一种身份犯,其主体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挪作他用,这种情况下单位可能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过,这与一般意义上的挪用公款罪主体有很大区别,认定过程较为复杂且有严格法律规定。你对挪用公款罪主体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对于单位能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主体以及相关法律认定标准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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