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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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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3 · 2547人看过
导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患者需举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和因果关系。特殊情形下,因医疗产品缺陷致害,患者可向多方索赔,医疗机构担无过错责任。另外,在医疗机构违反规定、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患者需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即因医疗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此情形下,医疗机构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比如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二、民法典中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医疗纠纷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通常情况下,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就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患者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受到损害的事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在三种情形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一是因医疗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二是因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致使患者无法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三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病历资料,致使医疗损害无法鉴定的。

这体现了法律平衡医患双方利益,保障医疗纠纷公正解决的原则。

三、民法典中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是怎样分配的

医疗事故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患者需对以下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是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二是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而对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两点,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若医疗机构无法举证证明,则需承担不利后果。例如,患者术后出现异常情况,怀疑是医疗失误导致,此时医疗机构需证明自身医疗行为无过错及与损害无因果关系,否则可能被认定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患者只需证明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这两个基本事实。而医疗机构则要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只是基本的分配原则,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比如一些特殊的医疗技术或罕见病情,举证责任的认定可能会更具争议性。若您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分配还有其他疑问,像遇到特殊情况该如何进一步举证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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