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是否还有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若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已届满。
此时,若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权利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但并不丧失起诉权,仍可向法院起诉。不过,法院经审查发现时效无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义务人同意履行,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所以即便诉讼时效过三年,仍可尝试与对方沟通解决纠纷。
二、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该怎么认定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例如,甲被乙打伤,甲当时知晓受伤事实,也知道是乙所为,那么此时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若甲受伤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在苏醒后才知道权利被侵害及侵权人,诉讼时效从其苏醒知道这些情况时起算。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而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为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这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出现一些法定事由,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障碍,还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这是大家需要明确的重要法律规定。那要是诉讼过了三年后,是否就完全没有办法了呢?其实不然,虽然诉讼时效经过,但如果对方自愿履行赔偿义务,那之后再反悔是不被允许的。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可能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后续这些复杂的情况,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想深入了解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自愿履行义务的认定等更多内容,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