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书面遗嘱有证明人算吗
在没有书面遗嘱但有证明人的情况下,具体情况需分别看待:
1.口头遗嘱方面:
当遗嘱人处于危急状况时,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等,生命垂危或面临其他紧急情形,使得其无法通过正常的书面或录音录像等方式订立遗嘱时,是可以立口头遗嘱的。
并且,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里的见证人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比如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等。
当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例如,某人在车祸现场生命垂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后来经过救治恢复健康,能够书写遗嘱了,此时之前的口头遗嘱便不再有效。
2.代书遗嘱方面: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代书完成后,需要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如果仅有证明人,但是不满足上述这些形式要件,那么这份代书遗嘱就是无效的。
比如,代书人忘记签名或者日期标注不明确等情况,都会导致代书遗嘱无效。
总之,在没有书面遗嘱但有证明人的情况下,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相应遗嘱形式的法定条件,若不符合,就可能不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二、没有书面遗嘱仅有证明人有效吗
仅有证明人见证而无书面遗嘱是无效的。遗嘱形式有多种,常见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才订立,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仅有证明人不符合遗嘱法定形式要求,不能产生遗嘱效力。所以,仅有证明人见证的所谓“遗嘱”不能被认定有效来分配遗产。
三、仅有证明人而无书面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仅有证明人而无书面遗嘱,一般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都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仅有证明人不行,还需符合各自形式的严格法定要求。
比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而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仅有证明人,不符合遗嘱法定形式要件,遗嘱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没有书面遗嘱但有证明人的情况下,其遗嘱的有效性关乎着财产的分配走向。了解到口头遗嘱和代书遗嘱在这种情况下的规定固然重要,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口头遗嘱中危急情况的认定标准如何界定得更精准?代书遗嘱若存在部分形式瑕疵,补救措施又有哪些?这些深入的问题,您是否还存在疑惑呢?如果您对没有书面遗嘱但有证明人的相关遗嘱问题,尤其是进一步的细节和潜在风险有更多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为您拨开迷雾,理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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