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立案的交通费由谁承担
一般而言,立案时的交通费多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在民事诉讼范畴内,倘若法律未作特殊规定,且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也未明确约定由对方承担诸如交通费等费用,那么当事人为了办理立案手续而支出的交通费用,一般都得由其自身承担。
不过,要是由于对方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不得不多次往返于立案等事宜,在后续的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形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交通费用。
但这就要求当事人必须有足够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对方的过错与自身的交通费用支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立案的交通费由当事人承担,而在特殊情况下,则需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证据来判定是否应由对方承担。
二、立案产生的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诉讼费的承担原则一般是“败诉方承担”。
在诉讼程序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审理结果来判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如果原告胜诉,通常由被告承担诉讼费;若被告胜诉,可能由原告承担。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部分案件会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分担诉讼费。例如,在侵权纠纷中,双方都有一定过错,法院会依过错程度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诉讼费比例。另外,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的承担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总之,诉讼费承担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积极合理地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滥用诉讼资源。
三、立案后撤诉诉讼费会怎么处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立案后撤诉的,诉讼费的处理如下:
一般情况下,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即法院会退还一半的案件受理费给原告。
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原告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此时诉讼费的缴纳按照正常情况处理。
另外,如果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所以立案后撤诉,具体的诉讼费处理会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上述规则来确定。
立案时的交通费由谁承担这一问题,通常如前文所述,多由当事人自行负责。但特殊情况下存在变数。比如后续诉讼中,若因对方过错导致当事人多次往返立案,当事人可申请让对方承担部分或全部交通费用,前提是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过错与自身交通费用支出存在因果关系。你在立案相关事宜中是否遇到过交通费承担方面的疑问呢?如果对立案交通费的承担规则、申请对方承担费用的流程或者如何收集相关证据等还有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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