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跑分与开设赌场罪如何界定
跑分,一般是指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为他人进行代收款,再转账到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开设赌场的行为。
跑分行为若仅是单纯帮助转账收款,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但如果跑分行为是为开设赌场提供资金结算等服务,与开设赌场行为紧密关联,则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界定关键在于行为人与赌场的关系及行为的实质作用。若跑分者明知他人利用跑分进行赌场资金流转等,积极参与提供帮助结算服务,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具体还需结合案件证据、跑分具体方式、行为人与赌场实际关联等综合判断。
二、跑分和开设赌场罪的界限该咋区分
跑分行为通常指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比如使用自己账户为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资金转移等操作。
开设赌场罪则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或者开设、经营供他人赌博的场所。
区分二者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及行为性质。跑分若仅是单纯提供支付结算,对赌博活动整体无组织、策划等行为,一般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开设赌场罪要求行为人有开设赌场供人赌博的故意及实际行为,如组织赌局、提供场地、设定规则等。
如果跑分行为是在赌场开设的框架内,为赌场资金流转服务,那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具体需结合案件细节,从行为人的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综合判断。
三、跑分与非法经营罪的界限咋区分
跑分行为若构成非法经营罪,关键在于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跑分一般指为他人代收款转账等行为。
若跑分行为符合以下情形,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
单纯跑分,若未达到上述非法经营罪的标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区分界限在于行为是否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是否达到相应情节严重程度。
当我们了解跑分行为若与开设赌场紧密关联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时,需要清楚认定过程存在诸多要点。比如,若跑分者在明知的情况下为赌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还需考察其具体参与程度、对赌场运营的实质影响等。而且案件证据、跑分方式以及与赌场的实际关联等因素都至关重要。如果你对跑分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的认定细节仍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依据及实际案例,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明晰其中的法律关系与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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