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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财产分割侵害第三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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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0 · 1798人看过
导读:若离婚调解书财产分割侵害第三人权益,第三人有相应法律措施维护权益。一是向作出离婚调解书的法院提执行异议,案件执行阶段法院会审查,异议成立则中止相关财产部分执行;二是提起撤销之诉,需证明财产分割错误且损害自身权益,法院审理认定成立会撤销侵害部分,以此寻求合法权益救济。
离婚调解书财产分割侵害第三人怎么办

一、离婚调解财产分割侵害第三人怎么办

若离婚调解书财产分割侵害第三人权益,第三人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第三人可向作出该离婚调解书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若案件尚在执行阶段,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经审查,若认为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中止对涉及第三人权益财产部分的执行。

其次,第三人还能提起撤销之诉。第三人需有证据证明离婚调解书财产分割部分内容错误,且该错误损害了其民事权益。法院经审理,若认定第三人诉求成立,会依法撤销离婚调解书中侵害第三人权益的财产分割部分内容。通过这些途径,第三人可寻求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救济。

二、离婚调解书能变更抚养权

离婚调解书确定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可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公证或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来变更。若无法协商,具有法定情形时,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法定情形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十周岁以上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情况判决是否变更。

三、离婚调解书原告反悔怎么处理

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原告在签收前反悔,法院应及时判决,这是因为在签收前调解书尚未生效,当事人有反悔的权利,法院需重新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若原告在签收后反悔,一般情况下不能就离婚问题再行起诉。但如果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原告可以申请再审。经法院审查属实的,会对案件进行再审。不过若是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在法定期限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当面临离婚调解书财产分割侵害第三人的情况时,问题较为棘手。第三人首先可尝试与双方沟通协商,要求纠正错误的财产分割。若协商无果,第三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部分。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若查明确实存在侵害第三人权益的情形,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比如第三人的债权未得到合理清偿却被分割等情况。你是否正遭遇类似困扰呢?如果对于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或者法院在这类案件中的具体审理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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