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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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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7 · 2278人看过
导读:无效婚姻指欠缺婚姻成立条件、不具法律效力的婚姻。认定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需经法院依法判决,自始无效,双方无夫妻权利义务。同居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不成则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重婚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方权益。当事人子女适用父母子女规定。
无效婚姻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

一、无效婚姻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认定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到法定婚龄。

处理方式如下:

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等。

二、可撤销婚姻的认定与处理办法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二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婚姻。

处理办法上,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申请;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隐瞒重大疾病而撤销的,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提出。撤销需向人民法院提出,由法院审理判决。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三、无效婚姻财产分割在法律上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法院在判决时,会考量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生活需要等因素。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婚姻无效,比如重婚等,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适当多分财产给无过错方。此外,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探讨无效婚姻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除了基本的认定和处理方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无效婚姻中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由于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并非法定夫妻关系,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另外,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即便婚姻无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受影响,抚养权的判定依然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你是否在无效婚姻的认定、处理、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存在疑问呢?若有任何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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