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赔偿垫付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赔偿垫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同样会在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之后依法向致害人追偿。
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先垫付抢救费用,再向致害人追偿。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且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者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又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从救助基金中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然后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二、交强险垫付后向谁追偿赔偿款呢
交强险垫付后,保险人一般向致害人追偿赔偿款。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存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形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这里的致害人通常指引发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一方。若事故是由多个致害人共同造成的,保险公司可向各致害人按责任比例进行追偿。当致害人投保了商业险,且商业险条款有相关约定时,致害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据商业险合同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三、交强险垫付后向谁追偿及追偿条件是啥
交强险垫付后,保险公司一般向致害人追偿。
追偿条件如下: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比如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情况;二是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三是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在这些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致害人通常指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实际控制人等。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其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若保险公司依法进行了垫付,就可依据上述条件和规定向致害人主张返还所垫付的费用。
当我们探讨交强险垫付的情形有哪些时,需要明确这涉及到交通事故中的特殊保障规定。比如,在交通事故中,若出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情况,交强险会在一定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还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导致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也会有相应垫付措施。另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受伤的,交强险同样会根据规定进行垫付。你是否对交强险垫付情形中的具体细节存在疑问呢?比如垫付的额度上限或者后续的追偿流程。如果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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