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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约定担保方式是默认连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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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2 · 2116人看过
导读:依据现行法律,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需先执行债务人财产;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建议债权人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保障权益;保证人若想担责轻可考虑一般保证并明确约定;双方起草签订合同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减少纠纷。
没约定担保方式是默认连带吗

一、没约定担保方式是默认连带吗

1.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保证合同当事人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需债权人先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执行后仍无法履行债务,保证人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债权人在设立保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以保障自身权益,避免陷入需先执行债务人财产的繁琐程序。

保证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清楚不同保证方式的法律后果,若希望承担相对较轻的责任,可考虑一般保证,但需明确约定。

合同双方在起草和签订保证合同时,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合法,减少纠纷发生。

二、未约定保证方式时一般按什么担保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特点在于,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先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比如在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应先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在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若债务仍未得到全部清偿,此时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剩余部分的清偿责任。这与连带责任保证不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未约定保证期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若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这六个月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需按不同保证方式主张权利。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行使权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探讨没约定担保方式是连带连带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法律对于未约定担保方式的判定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当未约定担保方式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后,保证人的追偿权就是一个重要方面。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另外,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也有规定,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您对于未约定担保方式下的追偿细节、保证期间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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