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买房写一人名字单独所有算共同财产吗
婚内买房写一人名字但注明单独所有,一般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有明确约定该房屋仅为一方个人财产,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但这只是物权登记的形式,不能改变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实质。若日后发生离婚等纠纷,另一方仍可主张对该房屋享有相应份额。所以,仅从房产证上写一人名字不能确定该房屋就属于个人财产,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
二、婚内房写一人名且单独所有能对抗共同财产认定吗
婚内房写一人名且注明单独所有,不一定能对抗共同财产认定。
依据《民法典》,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通常仍属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该房归登记方单独所有,且协议合法有效,那此房为登记方个人财产,可对抗共同财产认定。
另外,若购房资金来源为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房也可能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实践中需提供资金流向、购房合同等证据来证明。所以,是否能对抗共同财产认定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约定等具体情况判断。
三、婚内房产仅登记一人名下离婚时咋分割
婚内房产仅登记一人名下,离婚时分割方式需分情况而定。
若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只登记一人名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是均等分割。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此比例分割。
在探讨婚内买房写一人名字单独所有是否算共同财产时,除了要明确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值得关注。比如,如果购房资金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且能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那么该房产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另外,夫妻双方若有关于婚内财产的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合法有效,那么即便写一人名字单独所有,也可能依约定来确定房产归属。对于这些复杂的情况,你是否还存在疑问呢?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婚内财产界定、约定的效力等更深入的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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