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哪些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到期。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到期债权。比如因合同、侵权等产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即债务人未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5.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债权人才能依法行使代位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前提,该债权可以是合同之债,也可以是侵权之债等,且在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时就已存在。
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这里“明显不合理低价”,法院一般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即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足额清偿。
相对人主观上有恶意: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需明知该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撤销权行使的前提,该债权可以是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
2.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等。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即债务人处分财产后,导致其财产减少,无法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
4.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受让人需知道该情形会损害债权人利益。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在探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哪些条件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是怎样的,通常其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若超出债权范围行使代位权,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问题。另外,代位权行使的费用承担问题也很关键,一般情况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倘若你在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过程中,遇到条件判断、行使范围界定、费用承担等方面的疑惑,或者想更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让疑问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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