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继承权中第一继承权是谁
在房子继承权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即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相互扶持。
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与被继承人存在血缘或拟制血缘关系。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当被继承人去世且未立遗嘱时,其房产将由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原则上均等分配。例如,若被继承人有配偶、一个儿子和父母,那么这几人将平均分割该房产份额。特殊情况下,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房子第一继承权人丧失权利后谁继承
若房子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丧失继承权,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被继承人离世后,其配偶、子女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情形丧失继承权,此时被继承人的房子就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房子继承中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哪些权利
在房子继承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的权利主要如下:
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继承:若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子。
按法定份额分配:各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房子份额。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维护自身继承权:若继承权受到侵害,可在法定诉讼时效内,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探讨房子继承权中第一继承权是谁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当存在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房子该如何分配?是平均分配,还是会考虑其他因素?又或者,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其应继承的份额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房子继承权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你对房子继承权的具体分配、份额计算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房子继承中的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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