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要素
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若只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一定行为,不构成此罪;二是没有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比如只是正常的协商、提醒等,未达到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并被迫交付财物的程度;三是索要的财物数额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不同地区对于数额标准可能有所差异,但一般需达到一定金额才构成犯罪;四是没有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仅一次且情节轻微的,通常不认定为犯罪。总之,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数额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要素判断标准是什么
判断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可从以下要素考量:
主观方面:若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不构成该罪。比如债权人为实现合法债权,采用一定胁迫手段催债,因无非法占有目的,一般不认定为此罪。
客观行为:未实施威胁或要挟行为,或者威胁、要挟内容与取得财物无因果关系,不构成犯罪。像正常商业谈判中的合理协商、讨价还价,并非威胁要挟。
数额标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需达到一定标准才入罪。根据相关规定,各地数额较大标准不一,通常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未达此标准的一般不构成此罪。
情节显著轻微:行为人的行为对社会危害不大,如偶尔、小额索要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可不认定为犯罪。
三、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要素判定有啥依据
判定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可从该罪的构成要件反向分析。
从主体看,若行为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一般为十六周岁),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不构成此罪。
主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要求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若行为人是为合法维权、行使正当权利,并非非法获利,如因合理的债务纠纷向对方索要欠款,则不构成。
客观行为上,敲诈勒索表现为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其交付财物。若没有实施威胁、要挟行为,或对方交付财物并非基于恐惧心理,而是自愿给予等其他原因,也不构成。
客体上,该罪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与他人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若行为未侵犯这些客体,自然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当我们探讨哪些属于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要素时,这一问题涉及诸多法律细节。比如,行为人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是正常索要合法债务,就不构成该罪。再如,行为人虽然使用了威胁等手段,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有,若行为人是因为对事实存在误解,并非故意实施敲诈行为,也可能不构成此罪。你是否在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问呢?要是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不构成要素的具体界限等还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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