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意外死亡后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意外死亡后,其财产的分割通常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若双方生前未立遗嘱,首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夫妻意外死亡后未成年子女财产监护权归谁
夫妻意外死亡后,未成年子女财产监护权归属依法律规定确定。
首先,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取得财产监护权。若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也可成为监护人,获得财产监护权。
若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可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财产权益,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财产。
三、夫妻意外死亡后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谁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意外死亡后,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按以下顺序确定:
首先,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监护义务,他们可优先成为监护人。
其次,若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或已去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应承担监护责任。
此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也可成为监护人。
若对监护权存在争议,有关个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当探讨夫妻双方死亡后财产如何分割时,有诸多要点需明晰。首先要确定财产范围,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若存在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则依法定继承。此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财产分割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债务清偿等问题。比如,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而且,不同类型财产的分割方式也有差异,像房产、存款等都有各自的分割规则。若你对夫妻双方死亡后财产分割的具体步骤、特殊情况处理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存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律师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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