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不给律师会见当事人该怎么办
若看守所不给律师会见当事人,律师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首先,律师应向看守所提交合法的会见申请及相关手续,明确会见的必要性和合法性。若看守所无故拒绝,律师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要求说明拒绝会见的理由。同时,律师也可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检察机关有监督看守所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力。若因案件特殊情况需要限制会见,看守所应在法定时限内书面通知律师并说明理由。律师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申请材料、沟通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律师应通过合法途径积极争取会见当事人的权利,确保当事人能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
二、律师会见遭看守所拒绝有啥法律救济途径
若律师会见遭看守所拒绝,可通过以下法律救济途径解决:
内部申诉:首先向看守所的上级主管机关,即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说明情况,要求其督促看守所依法安排会见。
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可向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如司法局反映该情况,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律师执业保障进行监督,会要求看守所说明拒绝会见的理由,并依法处理。
向律师协会求助:律师协会有维护律师执业权益的职责,可将情况反映给律协,律协可出面协调处理。
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可认为看守所的拒绝行为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其行为违法并保障律师会见权。
三、律师会见被看守所拒绝有何法律救济途径
若律师会见被看守所拒绝,可通过以下法律救济途径解决:
内部反映:先向看守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即当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说明会见被拒的缘由及自身合法合规的会见依据,要求其处理。
向律协求助:律师可向所属的律师协会报告,律协会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行业规范和相关渠道与看守所沟通协调,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利。
投诉控告:依据《刑事诉讼法》等规定,可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检察院会对看守所拒绝会见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若存在违法,会通知相关机关予以纠正。
当遇到看守所不给律师会见当事人该怎么办时,首先要冷静分析原因。若因手续不全,应尽快补齐相关材料。若存在特殊规定限制会见,可与看守所沟通了解具体依据并咨询如何解决。还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反映情况,寻求指导和帮助。同时,也可尝试通过合法途径向上级部门申诉。若您正面临这样的困扰,对于具体的应对策略、申诉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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