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分包工人受伤总承包需要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劳务分包工人受伤,总承包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对劳务分包工人存在用工管理关系,若分包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总承包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总承包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分包方追偿。若总承包方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等,且不存在过错,则可减轻其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总之,总承包方是否需赔偿以及赔偿的程度,需根据具体案情及各方的过错等因素综合判断。
二、劳务分包工人疾病身故总承包要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总承包方是否对劳务分包工人疾病身故担责需具体分析。
若工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此时,若劳务分包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劳务分包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若未缴纳,劳务分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通常总承包方无直接责任。
但如果总承包方存在过错,如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工人权益受损,在劳务分包单位无力承担责任时,总承包方可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通常总承包方不担责,有过错时可能担责。
三、劳务分包工人患职业病总承包要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总承包可能要担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若劳务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工人患职业病,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为在这种不规范分包情形下,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法律将总承包单位视为责任主体之一。工人患职业病后,可向总承包单位主张赔偿。总承包单位担责后,可依据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约定,向有过错的分包单位追偿。所以,若劳务分包单位资质不合规,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工人患职业病需担责。
当探讨劳务分包工人受伤总承包是否需要赔偿时,其实存在多种情况。比如,如果总承包方对劳务分包的选任有过错,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若劳务分包单位自身无资质,总承包方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脱不了干系。另外,即使总承包方将工程合法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但在某些监管不力等情况下,也可能面临赔偿风险。你是否正在为劳务分包工人受伤后总承包的赔偿问题而困扰呢?如果对于赔偿责任认定、赔偿范围界定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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