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就是有配偶还跟别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别人有配偶还跟人家结婚;和他人同居呢,就是有配偶的人跟婚外异性一起住,既不说是夫妻,又一直这么住着,很稳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包含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暴力;虐待是长期、经常地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遗弃就是对该扶养的家庭成员,就是不履行扶养的义务。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就是老是有赌博或者吸毒这些不良习惯,怎么劝都改不了。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好,分开住已经满两年了。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像一方被宣告失踪之类的:就是除了前面那些,还有其他让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比如一方不见了,被宣告失踪了。
二、离婚起诉被驳回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离婚起诉被驳回主要有以下法律依据:
起诉条件不符:依据《民事诉讼法》,起诉需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若原告无法提供被告准确信息,或诉讼请求不明确,法院可能驳回起诉。
未达法定离婚情形:《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若原告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赌博吸毒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法院会驳回离婚诉求。
特殊保护期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若男方在此期间起诉且无必要受理情形,会被驳回。
三、起诉离婚哪些证据能被法律认可
起诉离婚时,以下几类证据通常能被法律认可:
1.身份证据: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用以证明双方身份及婚姻关系。
2.感情破裂证据:如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
3.子女抚养证据:包括孩子出生证明、双方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
4.财产证据: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状况。
5.债务证据: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情况。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以保障其证明力。
当探讨离婚起诉的理由是什么时,我们知道感情破裂是常见的原因之一。但除此之外,像一方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不仅给对方身体造成伤害,更带来精神折磨,这也能成为起诉离婚的有力理由。还有,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同样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依据。你是否正在面临婚姻困境,对于离婚起诉理由有诸多疑问呢?若想进一步了解离婚起诉相关事宜,比如如何收集证据证明这些理由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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