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登记了一个月没去冷静期算是离婚吗
首先,现在有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开始,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拿上规定证件材料,去登记机关就能撤回申请,还要填个撤回申请书。
其次,离婚冷静期过了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双方没一起去登记机关领离婚证,也相当于撤回申请。
所以,要是登记后一个月没去,离婚申请自动撤回,婚姻关系依旧存在。
二、离婚登记后过冷静期未办理算正式离婚吗
不算。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解除。若冷静期届满后未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婚姻关系依然存续,不算正式离婚。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三、离婚冷静期期满未办理登记还能算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期满未办理登记不算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此期间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依然存续。若想离婚,需重新按协议离婚程序申请,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我们探讨“离婚登记了一个月没去冷静期算是离婚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关联着其他重要情况。即便完成离婚登记,但没度过冷静期且到期未去办理后续手续,婚姻关系是不会解除的。另外,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申请,离婚流程也会终止。而且在等待冷静期结束去办正式离婚手续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置等仍受法律约束。如果您在离婚冷静期、财产处理等相关事宜上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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