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奸辩护 > 哪四种人不会认定为强奸罪

哪四种人不会认定为强奸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1368人看过
导读: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不过,四种人在特定情况可能不认定为强奸罪: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通常以强奸罪论处,但情节轻微可从轻;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与之发生性关系需鉴定确认;已满十四至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偶尔与幼女发生关系且情节轻、无严重后果不算犯罪;确实不知对方是幼女且自愿发生关系、情节显著轻微也不构成,认定要综合判断。
哪四种人不会认定为强奸罪

一、哪四种人不会认定为强奸罪

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以下四种人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不认定为强奸罪:

1.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对性行为认知有限,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论处,但情节轻微的可从轻处罚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因缺乏性同意能力,与之发生性关系,可能不构成强奸罪,但需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4.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强奸罪。需注意,此类认定需综合全案具体情况判断。

二、还有哪些情况不会被认定为强奸罪

除常见的未违背妇女意志(如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外,以下情况一般也不认定为强奸罪: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过实践中对“确实不知”认定较严格。

证据证明性行为是基于正当医疗目的,而非以性侵犯为意图,不构成强奸罪。

恋爱、同居等特定关系中,在有证据证明并非违背妇女意志情况下发生性行为,不构成强奸罪。比如双方虽有争吵但性行为发生前女方有配合举动等。

行为人在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时,女方未作反抗或反抗不明显,但事后查明是由于特殊原因(如突发疾病、极度惊吓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未反抗,且性行为发生后女方无事后的控告等表明违背其意志的行为,一般也难以认定强奸罪。

三、还有哪些特殊情况不会认定为强奸罪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通常不会认定为强奸罪:

1.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若双方自愿,自然不构成犯罪。

2.已满14周岁的女性自愿与已满14周岁男性发生性关系。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一般都按强奸罪论处,但已满14周岁女性在自愿前提下不属此列。

3.婚内性行为一般不认定强奸罪。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性行为,目前司法实践中通常不认定为强奸罪,但存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等特殊情况需具体分析。

4.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在探讨哪四种人不会认定为强奸罪时,除了明确这四种人的情况,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性行为发生时存在证据证明双方是自愿的,即便可能在外界看来存在一些疑似强迫的表象,也不能认定为强奸罪。另外,对于未成年人之间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年龄和情节来判定是否构成犯罪。强奸罪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果您对强奸罪的判定标准、证据收集或者特殊情况的法律界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