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其事由主要有: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表明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函要求还款。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债务人书面承诺还款,构成时效中断。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进入司法程序,时效中断。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像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
需注意,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以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民法诉讼时效中断后如何重新计算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般情况下,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定事由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时,自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起算三年。
例如,甲在2020年1月1日借给乙一笔钱,约定还款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正常诉讼时效到2023年12月31日届满。若2022年6月1日甲向乙催要欠款,此时诉讼时效中断,从2022年6月1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即到6月1日。
三、民法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当事人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情况;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是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是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是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当探讨民法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事由外,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拓展点。比如中断后时效的重新计算问题,一旦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在实际法律应用中至关重要。另外,不同类型的案件在时效中断认定上可能存在差异,比如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其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和适用规则或许会有所不同。如果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关于民法时效中断相关的具体难题,或者对时效中断后的重新计算、不同案件类型的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继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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