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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是保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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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4 · 2306人看过
导读:“本人承担一切责任”不一定构成保证,需结合具体情境判断。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表意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该承诺且有在债务人不履行时担责意思,可能构成保证;表意人是债务人,该承诺是对自身债务履行的强调;未针对特定债权债务或无明确担保意思,不构成保证。为避免纠纷,当事人应明确是否为保证,构成保证要书面约定相关内容。
民法典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是保证吗

一、民法典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是保证

1.“本人承担一切责任”不一定构成保证,需结合具体情境判断。当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表意人是为债务人债权人作出该承诺,且有在债务人不履行时承担责任的意思,此表述可能构成保证。

2.若表意人本身就是债务人,作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的承诺,只是对自身债务履行的强调,并非保证行为。

3.若表意人虽提及承担责任,但未针对特定债权债务,或无明确担保意思,同样不构成保证。

解决措施与建议:在涉及相关承诺时,为避免产生纠纷当事人应明确表明是否为保证,若构成保证,要以书面形式详细约定保证范围、保证方式等内容,以保障各方权益。

二、民法典中本人愿担责表述一定构成保证吗

“本人愿担责”表述不一定构成保证。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构成保证需有明确的保证意思表示。

仅“本人愿担责”,未明确为谁的债务担责、担责范围等,难以认定为保证。若结合具体情形,如在借款合同中,第三人明确表示为债务人还款承担责任,且债权人接受,则可能构成保证;若表意人只是泛泛说担责,未指向具体债务关系或无债权人参与,无法形成保证合同关系。所以,不能仅依据“本人愿担责”就认定构成保证,需综合判断表意人的真实意图、相关约定和法律规定。

三、民法典中本人愿担责的承诺算保证合同吗

本人愿担责的承诺不一定算保证合同。根据《民法典》,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若该承诺明确了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事项,即表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承诺人承担责任,且债权人接受,则符合保证合同构成要件,可认定为保证合同。

但如果承诺表述模糊,未明确保证对象、范围、方式等关键内容,或者只是一般性表达愿意担责而无具体指向债务等情况,通常不能认定为保证合同。

当探讨“民法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是保证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这种表述是否构成保证,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在构成保证的情况下,保证责任的范围如何确定是关键,比如是否涵盖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另外,保证期间也是重要因素,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可能就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这些问题都与保证的认定和履行息息相关。如果你在判断“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是否为保证,以及保证责任范围、保证期间等方面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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