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打的一方在什么情况构成聚众斗殴罪
被打一方通常是受害者,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当双方都有聚众斗殴故意,像事前有互殴合意、约定地点“摆场子”打架,即便被打方先被打,也会构成此罪。另外,若原本的被打方在冲突事态升级后,不采取合理方式解决,而是纠集人员、持械积极参与互殴,如被打后喊朋友报复,同样可能构成该罪。
针对这种情况,有以下建议:
1.遇到冲突保持冷静,避免形成互殴合意,不参与约定地点打架等行为。
2.冲突发生时,尽量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如报警,切勿纠集人员报复。
3.了解法律规定,清楚聚众斗殴罪的构成和处罚,增强法律意识。
二、被打方哪些情形下会被认定聚众斗殴罪
通常情况下,被打方一般是受害者,但在以下情形可能被认定聚众斗殴罪:
双方存在互殴故意:即便起初是被打一方,若后续与对方达成互殴的主观故意,有纠集众人与对方互相打斗的行为,会认定为聚众斗殴。比如双方原本有矛盾,一方先动手,被打方迅速纠集人员回击,双方积极参与打斗。
积极参与斗殴行为:被打方虽未主动挑起,但在冲突发生后,积极参与到斗殴的过程中,使用器械等积极攻击对方,情节恶劣的,也可能构成此罪。
需注意,聚众斗殴罪处罚的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若被打方人员只是被动挨打未参与互殴,一般不构成此罪。
三、被打一方构成聚众斗殴罪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在我国刑法中,即使是被打一方,若构成聚众斗殴罪也需符合一定条件。
首先,主体上,需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首要分子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积极参加者指在聚众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直接参与斗殴的人。
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双方或多方人数达三人以上相互斗殴的行为。被打一方若在明知可能发生斗殴且有纠集众人的行为,即便最初是被攻击,后续积极参与互殴,也可能认定为聚众斗殴。
再者,主观方面要有聚众斗殴的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例如,被打一方为报复对方而召集人员准备斗殴等情况。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主客观条件,被打一方才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当探讨被打的一方在什么情况构成聚众斗殴罪时,除了明确其构成条件外,还有相关的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被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后会面临怎样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多次聚众斗殴等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若在聚众斗殴中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又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如果您对被打的一方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具体认定、刑罚裁量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