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在哪些案件能批准会见
律师不能“批准会见”。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经相关手续可安排会见。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二、律师在哪些案件中会见需额外审批
依据《刑事诉讼法》等规定,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额外审批。
在侦查期间,若犯罪嫌疑人涉嫌这两类犯罪,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衡量是否存在有碍侦查等情形来决定是否批准。一旦侦查机关批准,律师即可按照规定进行会见。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则无需再经该额外审批程序。这样规定主要是为平衡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
三、律师在何种案件中会见需经特别批准
依据《刑事诉讼法》,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经特别批准。在侦查期间,若犯罪嫌疑人涉嫌这两类犯罪,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许可。若作出许可决定,应在三日以内通知辩护律师。此规定旨在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当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会见则无需再经该特别批准程序。
当我们探讨律师在哪些案件能批准会见时,除了知晓常见可批准会见的案件类型,还需了解相关的延伸情况。比如在一些涉密案件中,律师会见虽然需要经过批准,但会见过程有着严格的保密要求和程序规定。另外,对于涉及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特殊案件,律师会见在侦查期间也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并且在会见时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措施。如果你对律师在这些特殊案件批准会见的具体流程、限制条件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萦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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