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人有哪些
1.被害人:犯罪行为让其遭受物质损失,所以有权当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让被告人赔偿损失。
2.已亡被害人的近亲属:被害人离世后,其近亲属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参与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
这些委托人在该诉讼中,都拥有相应诉讼权利,像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诉讼请求以及参与庭审等,目的就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人权利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人主要有以下权利:
1.一般代理:可以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复制与本案有关材料;代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辩论等。
2.特别授权:若委托人特别授权,还可行使实体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
3.获取法律文书:有权获取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以了解案件进展和处理结果。
4.要求保障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若发现司法机关侵犯委托人合法权益,可提出意见和申诉,维护其权益。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人资格如何认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委托人资格认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一般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若被害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可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范围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被害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被害人的监护人、亲友。不过,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需注意,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人有哪些呢?除了被害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作为委托人。比如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其父母就有权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委托。还有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无法行使权利时,他们能担当起委托人的角色。另外,被害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也能成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委托人。若你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人的具体范围、相关权益以及委托流程等方面还有疑问,别再纠结啦。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厘清其中的法律要点,让你在这一复杂法律程序中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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