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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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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0 · 1986人看过
导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主要为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因犯罪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若经调解达成协议,赔偿范围依法律规定。若双方经法院调解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履行或提供担保,被害人再提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予受理,除非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通常不赔精神损害,但刑事案件审结后可另行起诉,数额依实际定。
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多少

一、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多少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涵盖物质损失,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这些都是犯罪行为所致的实际损失。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的物质损失,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赔偿范围依法律规定。

3.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且已履行或提供担保,被害人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一般不予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

4.通常精神损害赔偿不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不过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依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二、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精神赔偿是否有法律规定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河南省乃至全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指出,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不过,如果是在刑事诉讼结束后,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若符合《民法典》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法院可能会予以支持。

三、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能获支持吗

在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能获得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过,如果是在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定情形的,法院有可能会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所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里单独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当聚焦于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多少时,我们了解到其包含了诸多方面。不仅有因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还有财产损失赔偿等。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赔偿界定可能存在疑问。比如间接损失是否在赔偿范围内,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在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具体判定标准等。若你对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这些拓展内容还有疑惑,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相关赔偿细节,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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