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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费用是怎么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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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1185人看过
导读:起诉费用收取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1万每件50元等;非财产案件按每件定数额计,如离婚案每件50至30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无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500至1000元,有则按财产案标准交。此外,还可能涉及申请费及证人出庭的相关费用,具体收费因案件类型、诉讼标的等因素而异。
起诉费用是怎么收的

一、起诉费用是怎么收的

1.起诉费用收取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财产案依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交纳,不超1万每件50元,1万至10万部分按2.5%交等。

2.非财产案按每件定数额计,像离婚案每件50至30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无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500至1000元,有则按财产案标准交。

3.此外,申请费证人等在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等也可能要交。

具体收费标准因案件类型诉讼标的等因素而异。

二、起诉财产保全费用如何收取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起诉后财产保全费用的收取遵循以下标准: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例如,申请保全财产数额为8万元,费用为30+(800001000)×1%=820元。若申请保全财产数额为20万元,费用为30+(1000001000)×1%+(200000100000)×0.5%=1520元。

三、起诉费用退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起诉费用退还情况如下:

减半退还: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全部退还:第二审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不予退还: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拨付,不予退还。

在探讨起诉费用是怎么收的这个问题时,大家要知道它并非一概而论。不同类型的案件收费标准不同,比如财产类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类案件通常按件收费。而且诉讼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一些其他费用,像申请费、鉴定费等。了解这些收费细节能让你更好地规划维权成本。要是你对具体案件的起诉费用收取情况还有疑问,比如复杂案件如何计费、简易程序收费有无优惠等,不要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起诉费用相关问题,帮你清晰掌握维权之路的经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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