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外人执行异议救济途径有哪些
1.执行异议之诉:若案外人或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满,觉得原判决、裁定有误,就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要是和原判决、裁定没啥关系,那从裁定送达起15日内就能向法院起诉啦。
2.申请再审:执行时,案外人认为原判决、裁定损害其合法权益,可向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院申请再审;要是一方人数多或双方都是公民的案子,也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实际中得依据具体情况选合适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二、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该如何维权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执行异议之诉: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在诉讼中,案外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
2.申请再审:若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案外人可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会裁定再审。
选择何种途径应依据具体案情判断,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收集证据并启动相应法律程序。
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案外人需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比如,若案外人主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应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合法占有房屋的证据等,以证明其权利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申请执行人若反对案外人的主张,应就其权利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例如,申请执行人认为案外人与被执行人存在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情况,需提供相应证据。
被执行人若支持案外人的主张,也应提供相应证据。若被执行人认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权利,需说明依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法院会综合双方举证情况,依据证据规则作出裁判。
当我们探讨案外人执行异议救济途径有哪些时,需知这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除了常见的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外,若对执行法院的裁定不服,案外人还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且在特定情形下,案外人还能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来进一步保障权益。比如,在房屋被错误执行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正确的诉讼程序来主张房屋所有权等问题。你是否在执行异议方面存在疑问呢?如果对案外人执行异议救济途径的具体操作、适用条件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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