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措施执行标准是什么
1.一般来说,要是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者单独用附加刑就行的,能办取保候审。
2.要是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后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取保。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也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能办。
4.羁押期限到了,案子还没结完,需要取保的,就可以办。
执行呢,由公安机关负责,被取保的人得遵守规定,像没经批准不能离开所在市、县等。要是违反规定,交了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没收,然后根据情况,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过,重新交保证金、找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逮捕。
二、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取保候审期限到啦,要是没依法变更强制措施,那这取保候审措施就自动没啦。
2.被取保候审的人要是违反规定得逮捕啦,那取保候审措施就终止啦,接着依法逮捕。
3.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啦,案件都不起诉啦,取保候审的必要没啦,它就自动解除啦。
4.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啦,要是判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还有宣告缓刑啥的,原来的取保候审措施就不用继续啦,自动解除。
三、取保候审措施的要求是什么
取保候审要求: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同时,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在了解取保候审措施执行标准是什么后,我们知道了其一系列具体规定。而在实际法律应用中,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被取保候审人在遵守规定期间,如果违反了部分规定,会面临怎样的后果?是会被没收保证金,还是会被变更强制措施?另外,不同类型案件的取保候审执行标准是否会存在差异呢?像经济犯罪案件和暴力犯罪案件在这方面会有哪些不同考量?这些拓展问题对于全面理解取保候审措施执行标准至关重要。若你对这些拓展内容或取保候审措施执行标准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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