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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羁押日期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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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824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羁押日期从拘留日起算。一般情况下,公安在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时间可延至30日。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书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若不批捕,公安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羁押日期如何计算

一、刑事拘留羁押日期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的羁押日期自拘留之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羁押时间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的羁押时间从拘留之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羁押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羁押时间一般为14日。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7日。这37日包含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7日在内。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日。若在37日内,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则进入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等。不同阶段的羁押时间规定不同,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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