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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归属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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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5 · 4490人看过
导读: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归属权需依具体情形而定。若拆迁安置协议明确写明归业主共有,则归属全体业主;若协议未约定,且停车场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畴内与安置房一同建设,一般也归业主共有;若由开发商单独报建,且成本未分摊到业主购房款中,归属权或许归开发商。要依据协议及建设情况明确归属,维护各方权益。
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归属权归谁

一、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归属权归谁

一般而言,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的归属权得依具体情形而定哦。其一,倘若在拆迁安置协议里清楚写明地下停车场归业主共有,那它的归属权就属于全体业主啦。其二,要是协议没明确约定,且地下停车场是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畴内并与安置房一同建设的,通常就应认定其归业主共有。其三,若地下停车场是由开发商单独报建,并且成本未分摊到业主购房款中,那么其归属权或许就归开发商啦。总之,得依据相关协议以及建设情况来明确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的归属权,这样才能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呢。

二、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权属法律界定是怎样

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权属需区分不同情况界定:

合同约定归属:若开发商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对地下停车场权属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按约定确定权属。

规划为专有部分:停车场若在规划中属于具有构造和利用上独立性、能登记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专有部分,其所有权归购买该部分的业主。

计入公摊面积:若地下停车场面积已计入公摊,其权属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共同管理和使用。

开发商投资建设:若开发商单独投资建设,且未计入公摊面积,同时规划也未明确为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可能拥有停车场的所有权或收益权。

三、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使用收益权归谁

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使用收益权归属需分情况确定。

若停车场是计入公摊面积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其属于业主共有,使用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收益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共同开支。

若停车场未计入公摊面积,且开发商有合法的产权证明,那使用收益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可通过出租等方式获取收益。

若停车场是由政府投资建设,使用收益权一般归政府相关部门,通常由其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并收取收益,用于公共设施维护等。

关于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归属权归谁,这在实践中是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通常,要依据相关合同约定以及具体建设情况等来判定。若停车场是利用小区公共用地建造,那其归属可能存在多种情况。比如,若开发商在建设时将其成本分摊到整个小区建设费用中,并且在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中未明确约定归属,那它有可能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如果开发商单独投资建设且在相关手续中明确其产权归属,那就另当别论。你在遇到这类关于拆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归属权的问题时是否感到困惑呢?若想深入了解其判定依据、后续权益保障等相关拓展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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