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是不是要回到本地办理手续
1.通常来讲,离婚得在婚姻登记地办手续。要是双方协议离,就得一起去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要是一方提起诉讼离,就得往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不过有特殊情况哦,像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
3.总之呢,离婚办手续的地儿一般是婚姻登记地或被告住所地等相关地儿,具体得依据实际法律规定和案子的具体情形来定啦。
二、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是否有法律依据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有法律依据。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通常不能在异地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依据《民事诉讼法》,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符合条件时可在异地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
三、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是否合法需分情况。
若选择协议离婚,通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能在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若采取诉讼离婚,符合一定条件时异地办理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若被告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形成了经常居住地,原告可在该地法院起诉离婚。所以,诉讼离婚在特定异地办理是有法律依据的。
当我们探讨离婚是不是要回到本地办理手续时,答案并非一概而论。一般来说,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情况就有所不同。在某些情况下,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有,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在离婚手续办理上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若对离婚回本地办理手续、管辖法院等仍存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