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如何认定
1.目的区别:集资诈骗罪是为了非法占有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只是暂时吸收资金用于经营等。
2.行为差异:集资诈骗罪用诈骗手段,像虚构集资用途、拿假证明文件骗集资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是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数额标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数额较大,通常10万元以上;集资诈骗罪也需10万元以上,还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若行为既有非法占有目的又有诈骗等集资诈骗特征,就是集资诈骗罪;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综合具体案件判断。
二、集资诈骗罪中非法获利金额怎样界定
集资诈骗罪中,非法获利金额通常指行为人通过实施集资诈骗行为实际获取的经济利益。
一般而言,它包括诈骗所得的本金及该本金所产生的收益。计算时,需扣除为实施犯罪而支付的正常合理成本,如必要的运营费用,但为掩盖犯罪、欺骗被害人而支付的返利等不应扣除。若行为人将部分资金用于合法经营,合法经营投入部分可从非法获利金额中适当扣除。此外,对于案发前已归还被害人的财物,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实践中,需结合全案证据,依据资金流向、交易记录等准确认定非法获利金额,以此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三、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怎样认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集资诈骗罪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可从以下情形判断:
一是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如大量集资却仅投入少量资金到项目中。
二是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像将集资款用于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
三是携带集资款逃匿。
四是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
六是隐匿、销毁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
七是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认定时需综合全案证据,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来推断主观目的。
在明确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如何认定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集资诈骗的数额认定标准,它会影响到量刑的轻重。不同金额范围对应着不同程度的法律惩处。再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的资金流向追踪也是重要方面。资金的去向是否合理合规,对于案件定性有着关键作用。如果你在集资诈骗或非法吸收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问,比如对数额认定存疑,或者想深入了解资金流向对案件的影响等,别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法律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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