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注册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1.存在与国家名称、国旗等相同或近似等违反绝对禁止注册的情况,这是不能被允许的。
2.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取得注册,这种行为是不被认可的。
3.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像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这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4.对于驰名商标,未经其所有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这种行为会被依法处理。
这些法定事由的存在,就是为了确保商标注册的公平、合法与正当,保障公众利益以及在先权利人的权益。一旦发现注册商标有上述情形,相关权利人就能依法申请该商标无效。
二、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申请注册商标无效,依据《商标法》,有以下法律后果:
首先,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自始即不存在,商标注册人不能再基于该商标主张权利。
其次,对于已执行或履行的判决、裁定、决定等,原则上不具有追溯力。即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最后,若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三、撤销注册商标有效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撤销注册商标有效的法定情形主要有:
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注册后,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这旨在督促商标权人积极使用商标,避免资源闲置。
成为通用名称: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表明该商标已失去显著特征,此时商标局可依职权或依他人申请撤销该商标。
违反使用管理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且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责令限期改正而不改正的,也会被撤销。
商品质量问题: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情节撤销其注册商标。
当我们探讨申请注册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时,除了文中提到的那些,还有其他一些情况。比如,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同样会被宣告无效。另外,如果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也属于无效的法定事由。这些情况在商标领域都有着重要影响。你是否在商标相关事务中遇到过疑惑呢?如果对于申请注册商标无效的具体事由、后续处理流程等还有不解之处,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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