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命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生命权赔偿标准没固定金额,依以下因素定:
死亡赔偿金: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者为限,依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算。不满十八周岁抚养到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者扶养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
二、生命权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生命权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故意侵权比过失侵权,一般应承担更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也很关键,情节恶劣的赔偿数额通常较高。
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是重要考量,致人死亡的生命权侵害后果极为严重。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也会影响数额确定,经济能力强的可能赔偿更多。
此外,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是参考因素之一。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差异较大。通常法院会在综合上述因素后,合理确定一个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三、生命权赔偿的计算方式及法律依据是啥
生命权赔偿一般指因侵权导致他人死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计算方式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具体计算标准作了详细规定。
当探讨生命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时,我们深知这一问题的复杂性。生命权遭受侵害后的赔偿,远不止简单的数字考量。它涵盖了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多个项目。丧葬费用于妥善安置逝者后事;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障了其生前扶养对象的生活;死亡赔偿金则是对家属精神和经济上的一种慰藉。每一项赔偿标准都有其具体的计算依据和法律规定。若您对生命权赔偿标准的详细计算、赔偿项目的范围界定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拨开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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